中外人文交流(重庆)行业示范基地 一、行业领域 示范基地主要对标中外人文交流十余个主要领域建设,即: 教育、汉语、外语(特别是非通用语)、中医药、武术、美食、节日民俗、科研、文物、美术、音乐、体育赛事、体育项目、广播影视、出版、新闻媒体、图书、影视、文艺、文学艺术和“互联网+人文交流”等。 二、建设主体 示范基地建设主体形态多样,包括但不限于: 文化中心、传媒企业、艺术机构、体育场馆、非遗基地、旅游景点、商业中心、教育研学实践基地等涉及中外人文交流工作的各行业企事业单位和相关机构。 三、建设思路 遵循“开放务实、升级存量、建设增量、共建共享”建设思路: 升级存量:针对有一定人文交流基础的文化创意基地、旅游景点、特色教育机构、体育场馆、科普社团等企事业单位和机构,可直接申请遴选成为中外人文交流行业示范基地,加大中外人文交流力度,推动基地产业化、国际化发展。 建设增量:针对拥有人文底蕴的自然环境、城市空间,拥有人文产业发展需求的相关行业领域,采取引进中外人文交流资源和项目,以产学研融合发展的模式,申请新建中外人文交流行业示范基地。 四、建设机制 由人文园区办公室指导,国际产业中心统筹,国际交流中心和国际教育中心等协作,依托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专家智库,本着如下原则,公开征集、遴选、建设中外人文交流(重庆)行业示范基地。 (一)严格贯彻执行中央文件精神与要求 (二)从地方实际和需求出发 (三)坚持申建主体主导、多方参与 (四)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成果导向 (五)坚持自愿参与、平等互利 (六)兼顾政治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七)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共赢 五、建设内容 开展各种中外人文交流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一)授课:外语培训、留学预科等 (二)展览:文物、非遗、书法等 (三)演出:舞蹈、唱歌、艺术周等 (四)交流:中华文化或中外文化体验等 (五)学术:国际论坛、人文讲堂等 (六)比赛:体育、艺术、设计等 六、建设流程 (一)申报单位向人文园区办公室提出建设“中外人文交流(重庆)行业示范基地”申请,详见文末附件:中外人文交流(重庆)行业示范基地申报表。 (二)园区办公室根据申报表组织中外人文交流专家摸底、评估申建基地中外人文交流现状、资源和优势,并给出申报反馈和建议。 (三)申报单位提交中外人文交流(重庆)行业示范基地建设申报方案,园区办公室审核通过申报方案,指导申报单位对接中外人文交流核心资源要素建设。 (四)园区办公室向申建单位授牌“中外人文交流(重庆)行业示范基地”,启动建设。 |